观化家人手册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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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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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化启蒙园家人手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观化启蒙园是孩子们的另一个家,也是我们全体家人的另一个家。为了端正家风、规范管理,使观化启蒙园人事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也使观化启蒙园全体家人了解家园文化,敦伦尽份。特制定本家规手册,全体家人应自觉遵守相应的条款。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观化启蒙园的所有家人。
第三条 家训和核心价值观
1、 家训:为人师表 立德树人
2、核心价值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
第四条 六大工作原则
1、 一切以结果为导向。
2、 事必回复。
3、 马上行动。
4、 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5、 下级服从上级。
6、 把简单的事情做到极致。
第五条 八大信条
1、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2、 凡事往好处想,结果就会越来越好。
3、 爱自己爱家人爱孩子,爱可以解决一切。
4、 相信永远比怀疑多一次机会。
5、 百善孝为先。
6、 蒙以养正,圣功也。
7、 我是什么,孩子就会成为什么。
8、 态度比能力更重要。
第六条 教育理念
观化启蒙园是孩子们的另一个家,在做中学,在关系中成长,在游戏中求进步。
视幼儿为自然之子,遵循其身心发展规律,以中国传统文化内涵为基础,借鉴世界先进的科学保育理念及方式,对幼儿进行启蒙养育,使幼儿在与自然、家庭、社会融合的过程中,心智得以开发、品性得以养正、能力得以培养。
第七条 五大教育核心
1、 中国文化与节气生活启蒙
2、 自然、低结构身心活动与环境
3、 中英文绘本阅读
4、 情商支持与培育
5、 家庭与启蒙园共同养育方针
第八条 观化启蒙园成功方程式
成功=企图+行动+恩典
企图:正确的态度、至诚的发愿、强烈的意图
行动:稳定的情绪、好的行为习惯、持续的学习、大量的行动
恩典:举头三尺有神明、依道而行、天助自助者
第二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任免权责
由观化启蒙园人事行政部确定启蒙园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家人的待遇福利。任免行为均以人事行政部正式书面公文为凭。
第二条 新人招募
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总体的招聘计划并执行。当各部门在业务量和工作量不断扩大,需增聘新人时,部门负责人要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申请,人事行政部上报并审核无误后,申请部门将协助人事行政部共同选聘家人,以任人唯贤、唯才是举为方针,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家人推荐、自我举荐等多种形式招贤纳士。
第三条 录用关系
观化启蒙园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 曾被其他学校开除者;
2. 曾犯刑事或经济案件,受处罚者(须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3. 有不良嘻好者;
4. 经观化启蒙园认可的医院(长宁妇幼所)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癫痫等重大疾病者;
5. 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第四条 报到手续
经正式录用的家人一律要向人事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交纳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在沪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3、各类证书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育婴师、保育员、职称、获奖证书等
4、工商银行账号
5、公积金账号
6、健康证书
7、劳动手册,退工单
8、两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9、在沪居住详细地址证明(非本市户籍可提供租住住房协议等相关证明);
10、提供户籍所在地及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1、 入职后填写家人登记表由人事行政部备案。
上述提交文件必须真实属实。
第五条 逾期报到
正式录用的家人,除因疾病或其他事故经公司批准者外,应于通知报到日期报到,故意逾期者不予录用。
第六条 家人录用
1. 试用期
1) 观化启蒙园正式录用的新人需要经过2-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由人事行政部及所在部门在综合评估合格后,可转为正式观化启蒙园的家人;
2) 家人上岗后要先培训,包括由人事行政部培训启蒙园简介、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等各相关规章制度,所在部门主管负责培训工作任务,经培训后与观化启蒙园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确认签字;
3)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人感到观化启蒙园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新人在试用期内评定不合格,或有本手册规定的违纪行为,观化启蒙园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4) 试用期间,人事行政部及用人部门、相关部门会对家人是否胜任其职务进行评估。因工作表现出色而受到奖励,能迅速掌握所需要的工作技能或达到岗位要求,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5) 在试用期内,观化启蒙园有权根据新人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岗位调动及试用期满后的考核结果调整和变化家人的工资水平;
6) 新人入职试用期满后,与观化启蒙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一份由人事行政部存档。一份由家人自行保管。
2. 转正
1) 劳动合同按照观化启蒙园的需要会在合同中确定合同期限。合同到期时若未发生解聘和离职的情况,人事行政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与该家人进行沟通,双方决定是否续签。
3. 岗位调动
1) 因办学、教学需要,或根据家人的能力及表现可变更家人的工作内容,家人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未经人事行政部批准的,要服从工作岗位及薪资的变更安排;
2) 被调动者,将由所在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第七条 离职
1. 新人在试用期间,如果感到启蒙园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报人事行政部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办理完离职手续方可离职;
2.因特殊原因离职的家人,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可申请重新与观化启蒙园签订劳动合同;而擅自离职或被启蒙园解聘的家人,不能再回启蒙园工作;
3. 擅自离职:家人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岗达三天者、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次视为擅自离职,人事行政部将不计发其工资等一切费用;
4. 离职手续办理
1) 家人离职要填写《离职申请表》,交主管、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辞退的家人由部门主管填写《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同意后通知该家人办理离职手续;
3) 办理离职交接时须按照《离职交接单》上的内容一一进行交接,经各个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接办理完毕。交接单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存档;
4) 办好交接手续后,任何离职的家人都无权在其原工作时所使用的电脑上复制、删除任何文件,若因此给观化启蒙园造成任何损失,人事行政部有权追究其责任;
5) 无论任何情况下离职,应无条件向启蒙园上交与启蒙园业务有关或由公司掌握、控制的全部信息的载体;
6) 离职家人薪金的发放日期与所有家人一样于发薪日内发放;
7) 离职家人必须在离职当日亲自办理离职手续,若未能按交接单的内容办妥交接或未经审核擅自离职,启蒙园有权扣留薪金直至全部交接完毕为止,并保留追求其赔偿责任。
第八条 家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且保留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的权利:
1. 家人未能履行其职责,严重违反《家人手册》造成严重违纪行为的;
2. 家人违反观化启蒙园《保密制度》所规定的内容,泄露启蒙园机密的;
4. 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侵占公有财物者;
5. 偷窃启蒙园或他人财务、设备等;
6. 不服从启蒙园调动或有威胁行为者;
7. 违法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
8.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阻碍启蒙园正常管理秩序的;
9. 家人未经启蒙园批准,私自兼任本职以外其他有偿报酬和具竞争行为的工作者;
10. 家人在外以观化启蒙园名义做其他用途,滥用启蒙园名义做欺诈行为,使启蒙园信誉受重大损害者;
11. 其他重大过失成不当行为,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蒙园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家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家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 启蒙园认为家人对于所担任的工作不能胜任或经过工作调动、培训不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的;
3. 家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三章 薪资福利
第一条 工资与税赋的规定
1. 家人薪资的核发是每月按照家人的出勤情况,制定相应的统计表交由财务部计算,财务部和人事行政部审核无误后交上级部门审核后执行,统计表和工资表由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备案留存;
2. 家人的薪资根据其岗位的变动及工作能力大小而有所增减;
3. 工资总额按国家规定应缴纳所得税部分, 其所得税由家人本人自行承担, 由启蒙园代扣、代缴。
第二条 发薪形式及日期
1. 发薪形式:启蒙园财务部每月按时将薪金以现金或转账入银行工资卡的形式发放给家人;
2. 薪金计算期:每月1日至每月月底;
3. 发薪日期:每月10日发放上月的工资;
4. 如因启蒙园特殊情况未能正常发放工资,将以通知形式告知发放时间。
第三条 薪资计算方法
1. 家人离职时工作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2. 试用期新人按劳动合同约定结算工资;
3. 擅自离职的家人,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按相关规定结算当月工资;
第四条 启蒙园实行薪金保密的制度,家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及探询他人薪金。家人如自己的薪金有疑问,可向人事行政部查询。
第五条 具体以《工资、奖金管理规定》为准。
第六条 家人调薪
由人事行政部听取部门主管意见及工作考核汇总后并向董事长汇报调整薪资待遇情况,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后生效。调整的薪资次月开始执行。
第七条 社会保险
1. 观化启蒙园按照国家规定为家人办理及缴纳社会保险;
2. 社会保险中家人应缴纳部分,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 家人离职后,启蒙园将在15日内为家人办理社保转出手续。
第八条 家人福利
1. 月全勤奖: 若家人在一个月内未发生迟到、 早退、旷工及请假,即可获月全勤奖励;
2. 年度全勤奖:年度工作中无任何缺勤的家人,可获得年度全勤奖励;
3. 学期绩效考核奖励;
第九条 观化启蒙园文化活动
1. 家人文化活动的宗旨
1) 建立观化启蒙园的企业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活动、尾牙活动等)
2) 丰富全体家人业余文娱生活;(团建活动)
3) 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
4) 培养家人的团队精神、沟通意识。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工作及午休时间
1. 教师:7:30-16:00、8:00-16:30 9:00-18:00;
2. 保育员:7:30-18: 00;
3. 所有家人心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前5分钟做好工作前准备。
第二条 考勤规定
1. 观化启蒙园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
2. 忘打卡:如出现忘记打卡现象,需由主管证明其准确上下班的间并签字确认。
3. 未经请假者、请假未批准者或假期己满不到职,又不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作为旷工处理;
第三条 病、事假处理规定
1. 病假
1) 病假者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无法出具的一律按调休或事假处理;
2) 家人因疾病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以内电话形式与部门主管取得联系予以确定, 并同时告知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 家人因病需请假两天以上者必须及时向人事行政部报备;
4) 家人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返回工作岗位,或痊愈后无法胜任原工作及启蒙园安排的其他工作,则启蒙园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家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5) 若发现借病假理由离岗外出者,经查属实,按离岗的时间以做旷工处理;
2. 病假工资计算:请参照国家相关规定。
3. 事假
1) 事假为无薪假,请假期间不发基本工资和所有津贴,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发当月全勤奖;
2) 家人请事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事假申请单》经公司总部同意后交人事行政部签字批准,方可生效;
3) 家人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内以电话形式与部门主管取得联系予以确认,并同时告知人事行政部及部门主管,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 申请事假超过二天(含二天)以上的必须经人事行政部批准;
5) 在节假日(长假)因探亲等原因需请假的家人,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行政部申请,经公司总部批准,及时做好工作委托后请假方可生效;
第五条 假期
1.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2. 公休假:为启蒙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10天,休假方式:暑假、寒假轮休;
3. 婚假
1) 婚假需提前两周申请,并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经部门主管问意,报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可休假;
2)家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的结婚者,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晚婚增加至七天。男子满25岁,女子满23岁为晚婚;
3) 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允许间隔休息日。
4. 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规定。
5. 丧假:家人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三天丧假。
第五章 家人作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作时间
1. 我园实行8小时工作制。
2. 考勤以人脸识别为准。
3. 上班前,所有家人必须提前5分钟换好工作服,做好教学前准备;下班前清理工作场地并整理好教具方可离开相关岗位。
4. 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等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条 休息及吸烟
1. 园内禁止吸烟;
2. 启蒙园内禁止高声喧哗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且要保证园内的安静、整洁;
3. 幼儿午休时间,家人需保持工作状态,园内需保持安静。
第三条 加班
1. 如因工作确有特殊需要,启蒙园统一组织加班;
2. 加班时间原则上作为平时调休,若由于工作忙无法安排调休的可折算现金补贴。
第六章 培训制度
第一条 家人培训的目标与宗旨
1. 为提高家人素质,满足观化启蒙园的发展和家人的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人才队伍,建立学习型组织;
2. 培训的目标是通过不断提高家人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动性,把因家人知识、能力不足和态度不积极而产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费控制在最小幅度,使家人达到实现自我的目标;
3. 启蒙园的培训制度与家人的职业生涯设计相结合,促进幼稚园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4. 培训方针以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与专业培训结合。
第二条 培训的组织策划和实施
1. 启蒙园人事行政部负责培训的统筹和规划;
2. 启蒙园各个职能部门应协助人事行政部进行培训的实施和督促,在启蒙园整体培训计划下组织好本部门的内部培训。
第三条 培训的形式和方式
1. 启蒙园的培训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家人自我学习。
2. 职前培训:启蒙园新人均应进行职前教育。使新人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启蒙园发展历程、管理规范、规章制度等方面内容。职前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3. 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启蒙园的发展规划和各部门的需求,按照不同岗位对新人及在职家人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和安排,并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员、受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持续时间等)、培训结果等上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4. 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家人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培训可以是针对技能提高、教学品质提升、启蒙园规章制度等,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事行政部通报培训情况;
5. 外派培训:因启蒙园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启蒙园可委派家人外出受训,或者家人也可根据需要申请外出受训,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双方签订《家人培训服务协议》后,启蒙园承担全部培训费用:如家人未达到《家人培训服务协议》中规定的要求,观化启蒙园有权按照协议内容要求家人返还培训费;外出受训人员受训完毕后,必须填写培训总结报告及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人事行政部归档;
第四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建立《培训档案》(含培训签到表、培训内容、培训反馈等)及《家人培训考核档案卡》。
说明:《家人培训服务协议》启蒙园提供费用及机会参加培训学习,为启蒙园服务期间证书归档于启蒙园。
1. 普通培训需为观化启蒙园服务给予报销免费;
2. 以培训合同协议为准(签培训协议)。
第七章 启蒙园物品保管及采购、 借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启蒙园钥匙的保管
启蒙园钥匙由人事行政部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可将钥匙随意转交他人保管。
第二条 各部门需采购的办公物品、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均需填写“请购单”,经人事行政部审查、询价、签字后购买。
第三条 启蒙园固定资产均有相应的固定资产保管卡。
第四条 办公用品需向仓库保管员登记领用。
第五条 家人办理离职时,应归还借用、领用的办公用品。消耗品以及固定资产,移交人事行政部并进行确认、索回。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其损坏程度予以经济或实物赔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将观化启蒙园用品据为己有。
第六条 物品借用
1. 借用任何物品,借用人均需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签写“物品借用申请表”。经物品保管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2. 归还物品时,物品保管人要对物品进行必要的查验,认定原物无损时,才可在申请表上签收归还日期,如有损坏,借用人需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报销
1. 家人在报销时必领附上相关的正式发票、申购单,送至财务部审核,并走相关流程。
第八条 工作制服管理
1. 家人在职期间, 启蒙园根据岗位实际要求。将提供家人夏装、秋装、冬装、围兜、白褂等统一性的工作服;
2. 领用工作制服的家人须在《工作制服领用登记簿》上签名认可;
3. 原则上,工作制服领用未满一年者不允许更换,更换原则是以旧换新;
第八章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家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观化启蒙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全体家人上班期间必须仪态端正大方,服装整齐清洁,语言规范,文明礼貌。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举止得体,不在办公室内睡觉。
第四条 自觉维护办公环境的整洁、美观,不准随地乱扔纸屑杂物,桌面上物品摆放整齐,无与办公无关的食物、用品。
第五条 办公区域内不吸烟,不携带宠物及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办公室。
第六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吃零食、打盹,使用私人手机看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等。
第七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允许长时间用公司电话或私人手机闲聊。
第八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大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工作。
第九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擅自离岗或擅自外出购物。
第十条 对放置在他人桌上的物品和文件,未经所有人许可,任何时候都无权翻阅或挪用。
第十一条 工作时间内,不允许使用公司设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操作(包括游戏娱乐、听音乐、 广播等)。
第十二条 不允许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各种软件。
第十三条 未经相关负责人的同意,不私自动用他人设备。
第十四条 不得非法侵占,故意损坏或损毁启蒙园财物。
第十五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六条 在带班时间内,不接待私人来访,不接待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第十七条 节约使用耗材等办公资源,并爱护办公设备,发现设备有问题应及时向维修部门反应,不可带病操作,以免有不安全因素。
第十八条 除公事外、 任何人员不用观化启蒙园的名义做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家人必须严格遵守观化启蒙园的保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二十条 启蒙园电脑使用规定
1. 观化启蒙园的电脑不得随意拆卸,如需维修需通知相关人员;
2. 任何涉及到保密的信息,文件不得随意拷贝;
3. 为工作方便,每台电脑统一设置密码,不得自行设置系统密码;
4. 不可将工作中制作的文件,文档或软件以任何形式传播到本园以外的电脑上,不允许在园内部电脑上运行可能会共享启蒙园电脑任何文件的任何形式的服务器软件。
5. 需要保密的文件建议使用档案加密,可自己设置密码;
第九章 安全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条 门卫制度
1. 幼儿家长接送幼儿进入校园院子,不进入楼内。确需联系工作与预约参观等有关的事情需经主管同意后方能进入楼内。
2. 非放学时间,或非接送卡上备注的家长需领子女出校门。必须用微信照片的方式通知校方,等校方确认后,方可领幼儿出园门。
3. 9:30后锁大门,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可随意外出,确需要出园办事者,需经园方同意方能外出。
4. 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办理登记手续,留下有效证件,方可入园。
5. 一日活动中不允许幼儿独自离校。
6. 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
7. 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发现垃圾或丢弃物应及时清扫。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保修,不得影响工作。
第二条 园内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园内管理,确保观化启蒙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园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园内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1. 园内安全检查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2. 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启蒙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3.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
4.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5.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第三条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 观化启蒙园成立巡视人员, 坚持每天巡视,每月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 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 巡视人员做到会议讲安全,活动强调安全,进校园、教室查安全,巡视与检查相结合。
3. 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4. 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 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幼儿回家上学安全保障机制。
2) 及时向家长了解幼儿上下学情况,存在隐患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井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除隐患。
3) 利用各项活动,进行“安全防范” 教育。
4) 营养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 及时排除。
5) 全体老师要随时关注幼儿安全情况,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教师要教育幼儿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任何一位老师,教育幼儿不要自己去排除隐患。
6) 值日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的安全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制度
1. 启蒙园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 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 保障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 办公室、教室,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 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 违者要严肃处理。
6. 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后勤人员必须经常对园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7. 观化启蒙园教师都要掌握水、电、煤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下班后随手关好各类开关和气阀,以确保安全。
8. 对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我园依据校情,制定以下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 官方微信将根据启蒙园不同的时期作息时间,将启蒙园规定的幼儿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微信的方式,及时告知监护人。
2. 班级老师严格考勤制度,若发生幼儿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级老师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配合主管、行政和监护人取得联系。
3. 班级老师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幼儿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第一时间汇报并配合保健、主管、行政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
4. 班级老师要关注特殊体质孩子、心理状况异常的孩子,及时与保健老师一起做好孩子的安全信息记录,依法保护幼儿的个人隐私。
5. 如果发生幼儿安全事故,迅速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观化启蒙园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章 各岗位职责
第一条 园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托育服务机构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法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努力完成启蒙园保教两大任务。
2、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本园实际,制订本园发展规划和近期的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以民主管理的方法,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4、领导和组织行政工作,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启蒙园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
5、负责聘任、调配家人。全面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做到知人善任,使每个人有用武之地。
6、根据启蒙园发展的需要,指导财务人员做好年度经费预决算工作,把好经费计划使用关。
7、定期召开幼儿家长会。向家长报告启蒙园工作计划及幼儿在园生活、健康学习情况,宣传学前教育意义,教育任务、内容方法,促成启蒙园、家长、社会教育的一致性。
8、负责搞好招生、编班;园长室文书档案资料积累等行政事务工作。
第二条 教学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园长认真贯彻执行园务工作计划,明确培养目标,面向全体幼儿,全面提高幼儿素质。重点抓好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加强教育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二、负责启蒙园保教工作。熟悉幼儿各年龄阶段生理和心理特点,熟悉启蒙园各年龄段教学内容及要求,定期检查教师月计划、周计划、备课本、教育笔记及个案纪录,定期测查幼儿教学效果,并做好纪录。
三、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指导教师进行幼教改革与科研工作。
四、协助园长搞好职工队伍建设,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群众意见,支持群众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
五、协助园长指导和审查各班学期工作计划,坚持入班听课。
六、负责整理教师业务档案和教育资料,指导保教人员及时添置玩具、资料、教具。
七、组织保教人员外出参观学习,组织启蒙园内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教师岗位职责
一、家长工作
1、做好家访工作
1) 对两天不来园的幼儿进行家访(可微信、可电话)并做好记录。
2) 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持续的做好家访工作(可微信、可电话)以缓解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如幼儿发生事故等)。
2、各类不同的家长开放日、各类亲子活动、家长会有计划、有目的,过程中要始终有组织的与家长互动,及时反馈与调整家长参与度。
3、全面了解每一个孩子,负责与本班幼儿家长联系工作,写好每天的家园联系册。
4、网络内容按要求及时更新,对网络短信等三天内反馈给家长。
5、每逢寒暑假及过年等假期前要了解幼儿去向,回复率达100%,各类假期后仍不来园幼儿要做好家访工作。
二、保教工作
(一)计划与总结
1、根据课程要求制订学期、月、周、日计划,并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做好教材、教具的准备,认真备课同时针对自己的不足对学习活动之外的具体某个活动记录及反馈,保证计划的落实。
2、坚持写好教养笔记及案例(二篇),每学期至少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
(二)环境创设
创设适宜的环境,满足幼儿多元智能开发的需要。
(三)保教实施
1、认真执行长宁区教师师德规范要求。
2、认真做好每一次的入学放学工作,节假日值班工作等。
3、集体轮休期间,必须合理安排好工作,方能轮休。
4、 认真执行各年龄作息时间,组织好一日活动,调动幼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意个别幼儿的差异,不断提高班级活动质量。
5、负责组织启蒙园的各类大活动及年级活动、亲子活动及各种节日活动。
6、完成孩子在园情况记录表及活动观察记录。
7、教师准时进班,进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教室橱柜中不准存放教师私人用品。
8、按环境创设要求及幼儿特点调整幼儿活动环境(自然角、生活区、管理好幼儿物品,配合保育员做好本班的整洁工作)。
9、发现传染病即使与保健老师联系,并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出勤率。如需隔离,配合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10、主动和本班教师及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本班教养、卫生保健工作及生活护理,培育幼儿文明卫生习惯及良好的进餐习惯。
11、认真组织好一日活动,吸引幼儿天天来园,保证出勤率。
三、安全卫生工作
1、班级教师及保育员,是班级幼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师负责每个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卫生工作。教师在组织幼儿活动时,要严格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在活动计划实施中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履行凡属幼儿安全卫生的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市教委、市儿保所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实施不利于幼儿身心发展的教育、教学和其它在园活动内容。
2、凡遇传染病消毒隔离工作,教师必须配合保健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本单位的要求,并履行保育与教育职责,积极主动的做好对幼儿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 保育员岗位职责
1、保育员应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幼儿,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2、保育员应热爱业务,定期由保健老师为清洁工辅导有关幼儿的保健常识,消毒、隔离具体要求,育儿知识,掌握清洁工的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协助园里共同搞好教养工作。
3、每天做好室内外包干地区的清洁工作,走廊、楼梯、楼梯扶手、平台等,需每天清扫拖净,擦清,保持环境清洁,无积灰。
4、教室内每天小扫除自然角、玩具橱、课桌椅、窗台、地板需每天擦扫,保持教室环境的整洁,无积灰, 积垢,使幼儿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5、教室玻璃窗每周擦一次,定于每周一,包干地区玻璃也每周一擦,窗框必须保持干净无积灰。
6、小椅子每月用洗洁净擦洗一次,保持原来颜色, 每日洗小毛巾。
7、每周用洗洁净擦洗小茶杯一次,保持茶杯的洁白清洁。
8、每天冲洗厕所数次,保持厕所无积灰无臭味,保持地面干净清洁,以防以外事故发生。
9、 做好开饭工作,保证按时准点开饭,并注意幼儿安全,热饭热汤热茶要放在固定地方,安全地方。
10、午睡前铺好铺被,拿好幼儿的盖被,夏天要求每天擦好席子,冬天要每两周晒一次垫被,保持睡具清洁工作。
11、夏天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凉开水供应,漱口水热冷要适度,保证安全,冬天做好防冬保暖工作,供应温开水。
第五条 保健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安全制度,每月将班级、保育、营养检查记录交园领导,为奖惩提供依据。
2、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卫生保健安全工作计划,保证各类人员的健康检查率100%达标。
3、每周制订科学合理的代量食谱,并于周五3:00前制定交园长,并于周一7:30前公布,注意饭莱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保证幼儿伙食盈亏100%达标。检查并督促食堂饮食卫生工作执行情况,保证幼儿食品卫生安全。
4、加强对各部门人员卫生保健工作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5、每月定期出宣传栏,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按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
6、正确处理幼儿常见病,做好意外事故的急救,负责护送发生意外的儿童去医院。
7、按时完成上海市长宁区托幼机构保健培训教材中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营养员岗位职责
一、卫生消毒工作
1、注意个人清洁卫生,穿戴三白,上厕所前脱下工作衣,便后或干脏活后用肥皂流动水洗净手。
2、按要求每天做好餐具、用具消毒工作。货架天天用消毒水擦洗,密封室天天用紫外线灯消毒。
3、餐具盛器洗涤干净,无油腻,做好餐具、用具、食具高温消毒工作。
4、严格执行食品生熟分开制度。冰箱内存放食品生熟分开,食堂用具、盛器生熟分开,切菜用具生熟分开,水果必须在密封室分发。
5、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6、地面、灶台、操作台、脱排油烟机、水池、升降机天天擦洗,无积垢,无油腻。
7、保持窗明几净,餐厅后面、凳面、地面清洁,无油腻。
8、库房、储藏室食品保持整洁、干净,物品安放整齐。
9、每天小扫除,周末大扫除。
10、规范操作、专物专用、定点安放。
二、幼儿伙食
1、根据幼儿特点加工食物,按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2、注重幼儿伙食营养,蔬菜先洗后切,防止营养流失,浸泡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刀工要精,要适合幼儿年龄特点,食物切得要细,不宜粗,食物煮熟煮透,色香味俱全。
4、把好食品质量关,不吃不洁食物。
5、按班级人数把握好每天饭菜用量。
6、按时开饭,根据季节做好防暑保暖工作。
7、为患病幼儿烧病号菜,增加营养菜等。
三、其他工作
1、下班前关好液化气、门窗,做好防火安全。
2、爱护公务,保管好物品,勤俭节约。
3、协助园内做好各种接待工。
4、上班不干私活,不接待客人,劝阻外人进入食堂。
5、服从分配乐意做份外事,有奉献精神。
6、分发饭菜公平,公家食品不得带出食堂,严禁多吃多占。
第七条 门卫岗位职责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幼儿启蒙园制定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启蒙园的财物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每天检查启蒙园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予以解决并报告园领导。
3、杜绝一切陌生人员入园;对来园访问者须问清情况,及时汇报园长,经同意,在门卫登记后方能入园。
4、幼儿来园时间内(早上:7:30-9:00 下午:3:40-6:00),保安在校门口定点站岗,确保幼儿安全。
4、防止有幼儿私自外出、中途离开,如有家长要来园或要提早领幼儿的,要问清原由,然后联系班主任,让班主任和家长交谈解决。
5、幼儿离园后,做好班级的门、窗、水电巡视并关紧。
6、户外活动器械经常检查,草坪、场地保证清洁、卫生、安全。
7、晚上加强巡逻值班,防止外来人员损坏公共财物。
8、负责节假日和寒暑假的值班工作,确保节假日和寒暑期间启蒙园财物安全、财产安全。
9、发生危难时,配合园方疏散幼儿及时报警,发现案情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争取破案,对影响启蒙园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秩序的情况及时制止并与有关部门联系。
10、协助做好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章 奖励
第一条 奖励种类
1.薪果奖励
2. 表扬、嘉奖(表扬)
第二条 奖励准则
1. 有下列情况之一,启蒙园予以通报表扬或记嘉奖:
1) 工作上积极主动,热情待人,有具体事迹的;
2) 态度认真,获得家长和同事一致赞许的;
3) 有利于观化启蒙园或为公共利益服务的;
第十二章 惩罚
第一条 行力准则
家人应按照观化启蒙园规定的程序办事,工作努力,达到要标准,服从领导指示,家人的形象不应有损于启蒙园的利益及声誉。
第二条 处分种类
损于启蒙园的利益及声誉将受处罚
1. 书面警告处罚;
2. 解除劳动关系:家人严重违反纪律,情节严重,使启蒙园造成严重损失或工作表现欠佳,启蒙园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条 处罚标准
1. 家人违反以下规定,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 当月无故迟到、早退、忘记打卡累计达到3次者;
2) 不能按规定时间上班,又不及时通知主管及人事行政部,导致工作无人代替,耽误工作进度的;
3) 发现启蒙园财产受损隐瞒,不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者;
2. 家人违反以下规定, 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1) 工作散漫,工作效率低,不与同事协作者;
2) 挑拨启蒙园是非,影响同事团结者;
3) 违反《保密制度》的规定,窃取、泄露启蒙园商业机密者;
4) 触犯国家法律而被拘留或被处以刑事处罚者;
5) 未经启蒙园批准,私自兼任本职以外其他有偿报酬和具竞争行为的工作;
6) 患有传染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但故意隐瞒不报者(包含入职前及入职后),并且,隐瞒病情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家人本人承担;
7) 顶撞领导, 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拒绝工作分配或消极怠工者;
上述情形类似者,观化启蒙园可视家人的实际违纪行为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观化启蒙园其他相关制度中规定,本手册中未涉及的处罚内容。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本手册未尽事宜,可另行颁布附则,附则与本手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手册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
本手册未规定之事项,由其他规章制度加以规定。